职业教育一体化2023年长三角示范区中高职跨省贯通招生启动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教育部门发布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通知。
2020年以来,示范区发挥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势,跨省域招录优秀人才,目前有两项制度创新获得了全国推广:职业教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教师一体化培养机制,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实现了跨省域中职招生和跨省域中高职贯通培养。
今年,示范区将持续推进招生工作,两区一县教育部门各指定辖区内5所中等职业学校,遴选“32”、“33”、五年一贯制优势专业,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安排面向示范区初中毕业生跨省招生***285人。
示范区制度创新的红利释放给学校带来新活力。
以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为例,职业教育一体化以后,这所学校就把特色的旅游服务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会计、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专业列为着力打造的优势特色专业,同时对青浦、吴江职校拥有优势的物流服务与管理、现代农艺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予以了弱化调整,凸显制度创新带来的职业教育专业优化。
示范区便利的交通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让“跨省求学”不再是难事。
即将从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毕业的倪佳诚来自吴江。过去这几年,没有特殊情况,她每周都会坐跨省公交回吴江老家,公交车大约40分钟的路程,非常方便。
接下来,示范区将继续探索职业教育一体化改革路径,努力打造长三角职业教育新高地,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广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请广东的考生注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工作通知,考试时间为1月份,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广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通知”,仅供参考。
广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内地***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但不得兼报。报名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试和证书要求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7-8日。
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
(二)证书要求
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3)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
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
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3.退役士兵考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
(三)考试费用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规定。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参照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03〕12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四、招生***编制
各院校“3+证书”考试招生***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总***(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25%。
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招生***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
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五、志愿填报
2023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投档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
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三)征集志愿
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时间安排
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尽早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
(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1. 2023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
? ? ? ? ??2. 广东省2023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广东教育考试院。
长三角迎“新风口”:一体化示范区22条支持政策落地
近日,《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共同构筑支撑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支持政策》是一个不同的省级行政主体对不同行政隶属关系的毗邻地区实施的共同政策,也是实现共同发展的政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一体化示范区还被赋予更大的改革自***,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专项资金3年不少于100亿元。
多名受访专家表示,一体化示范区不仅要实现建设的高标准,更重要的是在尽量较短的时间中,利用好政策倾斜的先行优势,为长三角一体化探索可***的新经验。
多重利好政策叠加释放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早在2013年便接连“落子”苏州市吴江开发区,两家子公司众合生物、君盟公司分工不同。其中,众合生物主要作为产业化基地,君盟公司主要开展项目研发,布局以原创药为主的30多个产品线,囊括肿瘤、自身免疫、神经系统、抗感染疾病治疗等多个领域。
企业发展壮大的“牛鼻子”便是人才。回想起刚到吴江白手起家的日子,君实生物首席运营官冯辉感概万千,他表示,创业初期,吴江开发区人才优惠等很多政策,包括落户、住房补贴等,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得以来此安家乐业,企业前行有了强劲的动力源。针对性的人才举措,让公司的产业化基地众合生物员工每年增长40%左右,“正是源源不断的人才助推公司成功在科创板上市”。
随着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的一体化示范区成立,此次《支持政策》也包含了不少吸引集聚人才的新政,人才优势无疑将会进一步放大。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副总裁、国内市场总裁林凯向记者直言,《支持政策》中,公司对吸引海外人才、统一职称评审标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等措施都非常看重。“进入智能化阶段,宇视对高端人才更加渴求。”
具体而言,该政策支持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对拟长期在一体化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财政支持方面的政策也将让企业大受裨益。《支持政策》提出,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债券的财政支持,以及中央财政和两省一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基金。
中泰证券研究院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分析称,现阶段,地方***专项债券对于基建投资的拉动,关键在于有效地形成实物工作量。长三角具有相对较强的经济实力,利用地方***专项债券来支持一体化示范区的项目建设,也较为符合专项债券的要求,有利于达到宏观政策目的。
新基建促进企业趁势而上
“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是此次《支持政策》的最大亮点之一。《支持政策》明确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跨区域共建共享,推进IPv6规模部署,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城市大脑”建设等。
对此,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营商和产业发展组组长朱正伟表示,围绕打通信息高速公路的“断头路”,今年有两项重点工作:一是重点区域建设,一体化示范区内现有5G基站建设总量接近4000个,每平方公里接近1.5个,今年底有望实现重点区域信号全覆盖,3年内实现全域全覆盖;二是对一体化示范区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整体布局,9月底形成规划初稿,10月向社会公布,其中包括5G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基站等。
“《支持政策》的8大方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对于新基建的总体规划。”中国区域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耀在接受记者***访时表示,新基建最主要作用就是为新经济赋能。
“政策中提到的建设‘城市大脑’,离不开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这些都是未来发展新经济所需的,也是开辟新的技术、业态、应用场景所离不开的。所以抓住新基建的机遇,对于一体化示范区将来能够向高端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陈耀说道。
记者了解到,作为公共安全和智能交通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宇视以全景、数智、物联产品技术为核心,创业至今一直扎根于长三角核心城市杭州市,8年来营收完成3万元到49.4亿元的倍增。“在***疫情期间,基于云端的***数据服务能力,我们开发了面向社区的护居宝,面向教育的护学宝等产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在国际上有至少2个月独占期,已交付全球80余国家和地区。”林凯说。
陈耀认为,落址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处,使得一体化示范区毗邻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在发展新经济方面有着很雄厚的人才和产业基础,一体化示范区新基建的推进会吸引周边的人才、产业来发展,这等于安上了一个“飞翔的翅膀”,能够迅速将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示范区是探索一体化的基石
支持政策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和必要的管理权限,这意味着,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同时,政策还进一步明确执委会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权限,以及联合两区一县***行使先行启动区控详规的审批权。
“在目前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对一体化示范区赋予省级权限的做法此前是没有过的。这个权限是比较高的,国家级新区中现在还有一些没有达到。”在陈耀看来,赋予高权限,表明两省一市对一体化示范区的高度重视,对于推进和落实后续的规划意义重大。
“以改革发力支撑经济修复的态势较为明显,《支持政策》目标就是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予以政策配套。”杨畅指出,22条政策措施更是以“改革”作为首要任务,“推进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省级项目管理权限”等规定,在当下更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疫情冲击之后,经济基本面经过3个月左右的修复已进入高位平台,现阶段加大力度推进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支撑经济的修复。”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不少城市和区域土地空间已十分有限。
对此,《支持政策》提出,强化用地保障。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明确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并建立周转期不超过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在耕地保护方面,为合理解决好用地空间问题,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并探索建立耕地占用承诺补充机制。在土地***要素配置方面,鼓励混合用地,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
“一体化示范区是长三角区域内的核心载体,也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的‘先行棋’。”陈耀告诉记者,顾名思义,一体化示范区就是为长三角一体化做示范,所以它必须要达到建设的高起点和高标准,这一点对于实力雄厚的长三角地区并不难做到;但关键要在“政策倾斜、先走一步”的情况下,为长三角一体化探索一些新的可***的经验,“所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就失去了意义。”
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 #高考# 导语】 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了解到,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报考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023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详见附件1-4。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其他报名要求
(一)按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中的单招考生,以及其他特殊类别考生,也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高职贯通、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需办理转入高等学校手续的学生也须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具体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三)根据***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2023年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23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四)春季考试招生报名考生不含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下同)的应届毕业生。
(五)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条件的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5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六)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5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七)具有本市户籍,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的2021、2022年退役士兵报考相应考试须按规定完成报名。
(八)本市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3月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九)《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同住子女在参加相应考试期间,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沪台胞考生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考生所持永久性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必须在有效期内。
(十)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
(十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及相关资格审核,各类考生报名条件参见附件1至4。考试与志愿填报时间以相关后续文件为准。
四、外省市生源考生户籍处理规定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23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本文件精神另行制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各相关单位须完善考生数据库,积极构建信息平台,联合公安、人力***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和安全。
各区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报名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负责。进一步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以及其他行之有效的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区招考职能部门应根据考生数据库,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考生高考资格的审定工作,考生所在学校(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认真做好本校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市教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高考报名信息予以抽查。凡提供虚***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请各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报名工作。若有特殊情况,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填妥《区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报表》(附件5),及时报市教委审批。
1.2023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秋季统一高考)
2.2023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春季考试)
3.2023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4.2023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
5.区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原文标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年广东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 #中考# 导语】 无 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广东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据悉“三二分段班”学生,以中职学段录取名册的数据为准;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三二分段班”学生均不能转入有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2019-2021年)》,根据《关于做好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以下简称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
(一)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等程序,确定80所高校与275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1612个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试点。试点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详见附件。
(二)试点专业招生***纳入2021年试点中职学校中职招生总***和2024年对口高校高职(专科)招生总***。
二、招生对象
(一)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级以上市2021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在2021年被对口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招生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培养方式
有关高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共同制订和实施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以“三二分段班”名义单独编班,先在中职学校就读3年,转段考核通过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被对口高校对应专业录取;其中,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专业,高职学段2年的教学工作可放在有关中职学校进行。中职学段学制为3年,高职学段学制为2年。
四、录取和衔接方式
(一)中职学段招生实行“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中职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招生简章,明确录取原则,向社会公布并报生源所在地市招生办备案;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专业、招生***,在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上编报招生***,将***分配到地市,并做好录取工作。如需要单独组织面试、术科测试等考试,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在开学前完成考试工作。
(二)有关高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含高职学段招生对象条件、转段工作要求等),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于中职学段新生入学一个月内面向学生公开并做好解读说明工作,让学生签收存照,避免后续发生学生投诉问题。
(三)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总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若干门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组成;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高职学段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有关高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取笔试、认定、实操、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考试成绩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报对口高校备案。
(四)“三二分段班”学生中职学段毕业后,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的,可被对口高校对口专业录取:1.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2.转段考核成绩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有关高校招生方案、招生章程、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3.在中职学段毕业时,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4.如有关高校对职业资格证书有明确要求,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取得相应证书;5.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根据当前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有关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对中职考生提出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型、等级要求。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班”学生,经有关高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被对口高校对口专业录取。具体条件和要求由有关高校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
五、教学管理
(一)“三二分段班”学生,以中职学段录取名册的数据为准;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三二分段班”学生均不能转入有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学习。高职学段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有关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规章制度予以明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中职学段期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三二分段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三二分段班”。已录取的试点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点仍在开展试点且复学后不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经有关高校和中职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可转入相应年份试点班继续学习;如该专业点没有开展试点或复学后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取消该学生试点班资格,按学校规定转入中职学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二)“三二分段班”学生,前3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三)“三二分段班”教学应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中职学段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鼓励和支持有关高校与对口中职学校深入合作,会同行业企业,共同组织学生实习,共同探索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统筹组织试点招生的宣传发动、本地学校的***审核、学生报名、中职学段招生录取、高考报名和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将三二分段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范围。
(二)试点院校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规范中职学段、高职学段招生,加强教学管理,落实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实施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转段考核方案(包括取消或增加职业资格证书、调整转段考核要求等),有关高校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原则,在与试点班学生充分沟通、取得对口中职学校同意、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基础上,妥善做好转段考核方案调整工作;调整后的转段考核方案,需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有关高校要将按程序和要求调整后的转段考核方案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来文应附对口中职学校同意公函并说明学生同意以及公示情况等。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得调整转段考核方案。
(四)请试点高校于2021年6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zzczspygg@gdedu.gov.cn和dengjh@eeagd.edu.cn,邮件主题:学校全称+2021年三二分段试点材料。材料清单:1.正式公文(学校盖章pdf扫描件);2.转段考核方案(Word电子版);3.人才培养方案(Word电子版);4.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段招生简章(学校盖章pdf扫描件)。
省教育厅职终处联系人:彭涛,电话:(020)37629455;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二处联系人:邓继红,电话:(020)38627851。
附件: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名单.pdf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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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制度将有重大突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出炉
刚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作为国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方案》用45条具体举措,为示范区的发展建设指明了方向。
《方案》回答了这些重要问题:
示范区在哪里?
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 面积约2300 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 平方公里)。
其中,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 平方公里。
先行启动区将着力构建“十字走廊引领、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规划建设用地不超过现有总规模。
战略定位是什么?
根据《方案》,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发展目标是什么?
根据《方案》,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 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
到2035 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一体化示范区的体制机制
上海市发改委主任、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马春雷表示,一体化示范区将建立“理事会+执委会+发展公司”三层次架构,形成“业界共治+机构法定+市场运作”治理格局。
一是三地联合,业界共治。
两省一市联合成立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理事会由两省一市相关***部门和示范区属地***组成,突出***作用和属地责任;同时,为充分吸纳社会建议,理事会邀请了知名企业家和智库代表作为理事会特邀成员,发挥类似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二是三地轮值,统一决策。
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的理事长由两省一市常务副省(市)长轮值,理事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研究确定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改革事项、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理事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三是授权充分、精简高效。
理事会下设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执行委员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执委会负责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改革事项、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重点推动先行启动区相关功能建设。
示范区要示范什么?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用45条政策详细回答了“示范区要示范什么”这个问题。
45条政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第二,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第三,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第四,强化实施保障。
其中一大亮点是回答了市场关心的何谓“生态绿色一体化”。
《方案》提出:示范区将打造生态价值新高地,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打造绿色宜居新高地,并用了9大举措去推进相关工作。
这些指标和生态绿色有关:
——到2025 年,主要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95%以上,太浦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淀山湖水质除总氮外所有指标达到 IV 类 (总氮 V 类)。
——到2025 年,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
——到2025 年,先行启动区骨干绿道达到200 公里以上,一体化示范区骨干绿道达到500 公里以上。
在业内看来,以下三方面内容更不容错过!
第一,探索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盘活空间***的土地管理机制。
为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机制,两省一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研究制订一体化示范区年度用地***,由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安排使用。
对于盘活存量土地,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会同两区一县研究制定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方案,形成年度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由地块所在区县予以落实。要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调剂和有偿使用平台,鼓励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跨省域调剂。
此外,还要建立建设用地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划,会同两区一县统筹平衡一体化示范区的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明确具体的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
第二,探索促进各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
首先是统一企业登记标准。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登记在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等方面执行统一的标准规范。统一跨区域迁移的登记注册条件和程序,建立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
同时,一体化示范区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符合一体化示范区发展需求的特殊人才政策,赋予一体化示范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的自***和更大用人自***。
为了推进要素***跨区域交易,一体化示范区要建立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用能权、产权、技术等要素综合***。
第三,探索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
比如,探索创新财税分享机制。建立两省一市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统筹用于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结合建设进程逐步探索财税分享机制,研究对新设企业形成的税收增量属地方收入部分实行跨地区分享,分享比例按确定期限根据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华略智库创始人任新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上述三大制度安排,集中解决了目前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最关键的三个问题,也是地方***非常关心的问题,即土地指标、要素流动及成本收益。
通过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跨区域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跨区域进行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有利于统筹解决项目土地指标,促进项目落地,有利于促进要素***加快流动,打造长三角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厘清成本投入和收益分担机制,促进各地更好合作。
特别是要素自由流动是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最核心的内容,关系到长三角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是一体化的最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