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构建和完善我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43号),决定开展2023年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建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5%,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2.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
3.销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四)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
(五)能保证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研发场地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不超过科研设备原值总额的30%(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按30%比例计入科研设备原值)。
(六)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七)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5项以上。
(八)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省级高企研发中心”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回,并继续填报。
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选择“省级高企研发中心”模块,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151402)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通过“浙江科技大脑”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
(三)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可截至2023年5月底,相关数据须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其他数据一律截至2022年底。
三、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嘉善县科技局及时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审核工作,于2023年7月25日前完成申报与认定工作,将当年度认定的研发中心名单纸质版报送至省科技厅(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505室),并将认定名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anghong@zjinfo.gov.cn。省科技厅按程序将上报的研发中心名单公示后,批复备案。
政策咨询:省信息院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沈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6日
杭州数字经济联合会简介
全国首家打造“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生态型”的数字经济品牌组织,是由杭州市数字经济学会联合体(由24家相关领域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组成)及“数字中国智库”为核心,覆盖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近万家。先后举办数字经济大讲堂、数字经济发布、数字中国智库等助力创业创新品牌活动200多场,参与人数超百万人次,得到各级部门领导及企业好评。
“数经联”同时承担“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联盟”秘书处工作,正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机遇和立足大平台,致力于把浙江省、杭州市“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更好落到实处高处;着力为解决长三角发展中遇到的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社会与经济协同的卡脖子技术等,积极建言献策出力;助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的核心技术、品牌价值与国际影响力等。期待与业界同仁和各界朋友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多赢、共谋发展、同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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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高企认〔2022〕2号
各市、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构(不含宁波):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一)企业申报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二)地方审核
??????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须于8月31日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治理端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推荐汇总表》及守法规范证明材料加盖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印章或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印章后,在线提交至省高企认定办。
(一)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上传。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
(三)首轮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如需参加复评的,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未通过复评的企业,如符合异议申请条件的,可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四)企业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查询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信息,咨询相关政策要求。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数字化改革,实现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严禁各地收取企业纸质材料。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引导企业运用“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的“政策告知”“智能评测“‘***申报”云端培训”等功能模块获悉申报信息、测评认定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熟知申报要求。
(二)各地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联动,完善高企申报审核协调机制,共同开展企业申报信息的形式审查,严把企业质量关。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为企业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狠抓“科技惠企政策十条”等扎实落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落实,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可先行给予财政奖励。
(四)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加强高企申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申报全过程监察,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级研发中心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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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建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5%,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2.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
??????3.销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四)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
??????(五)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研发场地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00万元以上);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不超过科研设备原值总额的30%(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按30%比例计入科研设备原值);
??????(六)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七)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5项以上;
??????(八)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申报材料
??????(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省级高企研发中心”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回,并继续填报。
??????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选择“省级高企研发中心”模块,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申请企业研究院是哪个***部门管的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发改、经信部门审批。
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办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相对集中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2、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已拥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4、已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各类创新***,有相应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运行机制;
5、主办企业近3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
对培育、做强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显著作用的企业,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扩展资料
性质类型
以性质可分为:教育性质、企业性质、***性质的研究院机构。
教育性质
研究院,台湾称为研究所,一般是大学之后的进阶教育研究机构,设于大学中,以“某大学某研究生院”的形式存在,也有独立设立者。研究生院需大学毕业及同等学历才能取得报考或申请入学资格,主要为培养硕士、博士人才及进行基础研究工作,许多大学教授也会在研究生院开课并领导研究工作。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的资金很大部分来自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持续发展服务。
企业性质的研究院的研究机构(智库),但只是同名,不具教育性质,也无法取得学历证明。
***性质
***性质的资金当然来自国家拨款,研究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前沿的东西,为国家服务。研究院一般都不具体生产什么,只是研究和找到完成一件事的可行方法:如某企业研究院在原料中加入一定量某稀土大大改善了磁性材料的磁性能,再如中物院激光研究所做出了激光摧毁卫星的理论模型。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院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需于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具体如下:
1、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2、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
3、融资***:更容易获得投资和各大银行的***;
4、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5、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6、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7、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8、******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购体系;
9、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10、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要到哪里申报?需要做什么流程呢?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要到哪里申报?需要做什么流程呢?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主管部门是各地的“科技局”,科技局与税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办公。先在科技局网站电子注册,然后准备材料。具体材料可在科技部网站查询到。需要做什么流程
(1)企业进行自我评价。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档案和认定标准,客观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2)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企业登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注册登记表,将填好的注册登记表发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使用者名称和密码通过网路告知企业。
(3)企业提交认定申请。企业根据自己的使用者名称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发至认定机构,并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4)认定机构组织认定。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5)公示和颁发认定证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要到哪里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主管部门是各地的“科技局”,科技局与税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办公。先在科技局网站电子注册,然后准备材料。具体材料可在科技部网站查询到。其实不熟悉的,可以直接找麦积办理,有经验又熟悉流程,更加快速。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麦积知识库资料显示流程如下:(1)企业进行自我评价。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档案和认定标准,客观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2)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企业登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注册登记表,将填好的注册登记表发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使用者名称和密码通过网路告知企业。
(3)企业提交认定申请。企业根据自己的使用者名称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发至认定机构,并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4)认定机构组织认定。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5)公示和颁发认定证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地方稽核、省厅初审、专家评审考核环节。企业资料评审通过经且四部门(科技、财政、国税、地税)会签完成并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方可成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考核环节的考核评审依据主要是以下6项必要条件,其中在专家评审环节,专家要对企业的四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在71分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援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智慧财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流程、时间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援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智慧财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方法步骤:
一、核心自主智慧财产权:需要1个近三年的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或者6个软体著作权。
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这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三、企业的管理水平:
(1)制定了研究开发专案产项报告;
(2)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械并具有相应的设施和装置;
(5)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四、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这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
1. (必须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近三年自主研发或受让的智慧财产权)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包括专利、软体著作权、积体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智慧财产权)
3.(产品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援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内)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援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公司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需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标)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必须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标)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研发费用需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2) 同时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智慧财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一,企业为什么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1、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2、国家科研经费支援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档案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援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阶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7、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 *** 、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如何高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登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自行选择符合《工作指引》条件要求的中介机构,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等内容进行专项审计;提出认定申请,将以下材料报送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影印件);
3.经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智慧财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体著作权登记证书、积体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承担省级以上科技专案证明;环保达标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认定四批。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的最后一天分别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设区市科技局每批次推荐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选择不少于5名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并在“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填写审批备案汇总表,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有帮助请***纳!谢谢
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去咨询当地科学技术局具体优惠政策
根据***院赋予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和《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及其他相关档案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可以享受以下高新产业优惠政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亦庄科技园内设立经营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不含)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批准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0%税率征收。
1、内资企业优惠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在投产经营后,其获利年度以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其获利年度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按照现行规定享受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应继续执行原优惠政策至期满,不再享受自获利年度其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软体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新创办的软体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体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体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装置,以及按照合同随装置进口的技术(含软体)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专案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专案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案,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援;之后两年减半支援。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案,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援;之后三年减半支援。对上述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80% 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20%纳入技术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4、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他优惠政策:
2006年1月1日以后,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装置单台价值在30万元以下,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当年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