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建局开展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培训会
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物业监管机制,6月1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培训会。培训会邀请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许杨参加指导,市物业协会会长孙高俊作表态发言,省住建厅委派专家张凯进行授课,市住建局房管科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物业企业代表参加。
会上,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宋建伟要求,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负责建立、维护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用信息库。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司法、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局、应急消防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社区的联动,及时共享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物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运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物业服务行业优胜劣汰。
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及项目经理从业行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商务楼宇宽带接入不得垄断
近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的通知》,对已实施物业管理、为各种商务活动提供办公空间的建筑物(包括商业、办公类建筑物、各类园区中的商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电信运营代理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签订任何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或约定,保障各企业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
按照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接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有关信息在楼宇内显著位置公示,并且将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委托其提供施工配合、运行维护等服务所得收入纳入其他经营收入,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用户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记者获悉,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阻碍宽带接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商务楼宇宽带接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并联合价格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自查整改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应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限期改正。发现拒不整改,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规划和自然***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限制其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对物业服务企业***取提请北京市******购中心限制其进入******购名单、限制其承接新项目等行政处理措施。同时,将企业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2021年河南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4753
第六条河南省招生代码:6366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
第十一条集团办学: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由河南省房地产龙头企业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正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举办,正商集团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支持,为学院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提供有效保障。
第十二条办学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非营利性办学的社会责任属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围绕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基建发展需要,以工科为主,管理、医护与健康养老、教育和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建成国内知名的城建类高质量高等职业教育基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高端研发基地和高端智库,建设兼具科技研发、智库咨询与创新创业功能的产学研融合平台,争取尽快进入应用型职业本科学校行列。
第十三条开设专业: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医学护理系和基础教学部,首批开设建筑工程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物业管理、护理5个专业。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以正商集团为代表的城市建设运营企业战略规划,围绕建筑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突出智能建造和智慧城市两个重点,把信息化全面融入所有专业,根据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调整院系和专业设置,打造适应建筑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城建技术与管理类专业群,适应服务“一老一小”的医养康养结合与学前教育专业群,适应以数字网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艺术发展专业群。
第十四条师资力量:学校充分发挥正商集团的人才优势,通过集团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学校对外招聘等方式,建设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为主体,教学经验丰富与实践技能一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9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58人。10余位教师被授予“河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河南省杰出青年”“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实习实训与就业:学校已建成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站、电子信息、电梯实训室、智能楼宇、消防、现代物业管理、医学护理及电子商务等校内实训基地,依托正商集团开展校企合作,已有1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验、实习、技能培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广阔舞台。学校与160余家国内公司、30余家境外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可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保障。“入学即入职,学习即上岗,毕业即就业”“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将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响亮品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领导、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招生***按要求及时寄(送)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二十条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规则及结果公布
第二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或省区招生办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现代物业管理:7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电梯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8500元/生/年,护理:90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不含独卫)1000元/生/年,六人间(含独卫)1200元/生/年,四人间(含独卫)1500元/生/年,可供学生选择。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助学***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邮编:451263
咨询电话:0371-61795555
学院网址: ***://edu.zensun***.cn/
附件: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专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