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3年退役军人高考加分政策来了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
近日,教育部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同步发布的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
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
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最高加20分
规定第46条明确
烈士子女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
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
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享受加分优待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
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
且不得超过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凡符合以上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
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
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
省地校***网上公示后方能认可
学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
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功臣、艰边地区军人子女等优先录取
规定第49条明确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
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
***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
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
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
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
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
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
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应予以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
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投档要求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关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各位战友的是
加分由各省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
具体分值各地可能不一致
但是大多数都是满格加分
各省市2023年高考规定均已发布
战友们可在当地
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网站查询
详细了解加分优待内容
符合条件的战友快去提交申报
以免错过审核时间
东部战区权威发布
投稿邮箱:dbzqxcj@163***
监制|张春晖、施毅
编审|张朝晖、马建军、谷任红
主编|陆雄飞
特约编辑|乔灵轩
刊期:3430期
2023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2023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在2021年的湖南高考中,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依然跟往年一样,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
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但是湖南省在2020年7月3日发布的《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中表示,从2023年高考开始将逐年减少少数民族的加分分值。2023年将从20分降至15分,2025年该项加分分值降至10分。
还会逐步减少少数民族中享受加分的地区,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从2025年起将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所以到2025年高考还能够享受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余少数民族地区均不能在享受该政策。
同时华侨、归侨子女的高考加分分值也会从2023年高考开始减少,2023年将会从10分减少至5分。并且从2023年高考开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也将缩小至湖南省省属高校高考投档录取中使用,华侨、归侨子女的高考加分项适用于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退役士兵子女高考政策2023
退役士兵子女高考政策2023:
1、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最高加20分。
规定第46条明确,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享受加分优待。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凡符合以上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网上公示后方能认可,学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2、功臣、艰边地区军人子女等优先录取。
规定第49条明确,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投档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