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3年高考照顾政策公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内蒙古高考照顾政策公布。
今年内蒙古高考照顾政策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6.以上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加分项目及分值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等招生项目。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来源:鄂尔多斯融媒
编辑:任施瑶审核:韩改琴朱少立
校对:鲁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
2023年内蒙古高考政策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高职班、高职单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如数学英才班)等考试类型和强基***、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单考)、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录取类型,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其中:
(一)报考秋季统考考试类型,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即满足以下对应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20年我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3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2020年被自治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3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职(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
(二)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考试类型为高职班)的考生须技能考核合格。
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区学籍和实际就读满3年,均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此类往届生参加报名,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生不具备高职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三)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条件且其子女户籍在我区的,子女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3年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蒙古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
2022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统战部、民委、公安厅、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区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作出安排。
《实施方案》对五类全国性加分项目作出明确规定: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投档不变;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投档不变;
3、从2021年起,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20分投档;
4、从2021年起,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根据“保留并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等原则作出调整。
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五类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参照执行。
《实施方案》要求,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须由本人在高考报名时按要求申报,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按照加分政策选择对应加分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
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核,经所在学校、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教育招生******公示且无异议后方予认定。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必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所在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要强化监督管理,凡弄虚作***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
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如下:
多数学生选择成为体育特长生,就是为了能够在高考的时候加分,毕竟学生在录取时会在基础分数上加“5分”,但学生们可能再也享受不到了。
其次是竞赛这方面,教育部取消了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两个项目的加分,以前在全国中学奥林匹克竞赛区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奖的学生,可以加“20分”。但科技类竞赛加多少分是要根据具体项目来定的。
最后是要将“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这两项取消,以前能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可以在高考中加“20分”。
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这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也可以在高考中加20分,若学生本身成绩就好的话,再加上这20分,考上名校是妥妥的,但这两项还是被取消了。
高考加分项目:
一、烈士子女享受的待遇。
关于烈士子女,从2020年开始,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文化课由之前的加10分调整为加20分,进一步提高烈士子女所享受的待遇,对烈士子女进行相应的照顾。
二、所有华侨、归侨及其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对于华侨及其子女、归侨及其子女和台湾籍等考生,从2023年开始,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文化课由之前的加10分调整为加5分。
三、少数民族考生。
对于我国少数民族的考生,2020年至2022年这两年期间,但凡报考国家普通高校,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文化课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从2023年起,考生只要报考国家普通高校都加20分,适用于报考全国所有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