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雨花台区2023年随迁子女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要求,满足我区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现就2023年我区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报名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
登记地点和时段安排
今年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分时段在铁心桥中心小学和板桥中心小学集中审核。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
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初中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材料。
四
办理流程
1.按照上表安排,对应小学毕业生家长在对应时间、地点登记。
2.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符合条件者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
接收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入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人民***应当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不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父母应及时送其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
1.请家长关注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登记时,由一位家长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不用带孩子。
3.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登记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与工商营业执照会进行现场网上审验,居住证将由区公安分局审验后认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将不予接纳。
未尽事宜,请和雨花台区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52883584,52883595。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要求,满足我区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现将2023年我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
登记地点与具体时间安排
三
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四
办理流程
1.严格按照上表安排,对应幼儿园毕业的儿童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地点登记。
2.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符合条件者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
接收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
1.请家长务必关注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非指定时段、指定幼儿园毕业生不予办理;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2.2023年秋季学期力行小学一年级继续停止招生。符合原力行小学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将安排公办小学入学。7月8日—7月9日随迁子女一年级报名登记期间,力行小学开设窗口接待政策咨询。(力行小学地址:雨花台区周村街11号;政策咨询电话:867***202-8013)。
3.报名登记时,由一位家长(监护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不用带孩子。
4.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登记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与工商营业执照会进行现场网上审验,居住证将由区公安分局审验后认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将不予接纳。
未尽事宜,请与雨花台区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52883584,52883595。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天津上学政策最新2023年
2023年天津上学政策最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陆续发布,社保要求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市内六区从2023年秋季开始,社保统一要求为半年。
天津市内六区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陆续发布,社保要求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市内六区从2023年秋季开始,社保统一要求为半年,但有部分区社保要求由全市改为本区社保,条件算是有升有降,随迁子女指的就是没有天津户口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一般要求是持有五证。天津户籍子女入学相对简单,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就可以在片区内登记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材料要求: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和平区居住证《原件)。居往证持有人(夫妻双方)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和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职责分类: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籍管理,将随迁子女学籍管理纳入本市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的学籍档案制度,并加强核实检查。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应制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规定,审核随迁子女升学考试资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公安部门应协助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做好中考、高考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应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合法居所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2023上海小学、初中入学政策新出炉
外地子女初中入学
一、小学
1、非沪籍统筹入学
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应统筹安排进入***购买服务的以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
孙老师扩展:义务教育阶段,很多学校也会要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入学顺位仍是户籍子***先、再是持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外地子女、最后是持上海居住证的外地子女。
2、验证
外地随迁子女,需要家长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孙老师扩展:一定要提前办理上海居住证,并保证居住证有效期在1个月以上,所以家长一定要尽量避开4、5月份办理居住证。
3、入学信息登记和报名时间
登记:具体时间请登录园内***,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和民办小学报名时间请登录园内官知悉。
二、中学
1、随迁子女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须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教育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孙老师扩展:初二下学期,最迟初三五月份,学校会收取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家长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居住证积分需凑满120分,随后向单位提交申请。
2、入学方式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2023年无锡小学入学最新规定
2023年无锡小学入学最新规定如下: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锡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流入地***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无锡市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日。各小学在报名前10天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
入学流程: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持有《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在所属施教区就近入学;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向公办学校(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非起始年级适龄儿童申请进入公办学校就读,需向居住地公办学校(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关于进一步做好无锡市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的材料((参见“证件要求”),由学校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选***办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民办学校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一)
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具体名单见文末)。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启动补招程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地市招生。
2.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的具体规则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台州湾新区内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原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椒江区、路桥区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台州湾新区原属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4)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经商务工,且满足当地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民办学校,其父或母或监护人须缴纳社保满1年(截止当年8月31日),非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各地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为准。
3.受当地***委托并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三)
严格执行招生***
各地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和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并发文公布。市教育局审批并主管的,由市教育局编制招生***并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主管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编制跨区招生***并下发至三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各地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纳入本地年度招生***,并发文公布。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
严格就近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体艺专门学校(各地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
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各地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六)
严格管理学生学籍
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
同步招生
(七)
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学校入学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八)
同步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选***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一所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九)
同步招生录取
全市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的录取。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应继续摇出一定比例的替补名单,具体人数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替补录取仅限于分配名额所在县(市、区)),在替补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锁定,3年内不再使用。
3.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4.未完成招生***的民办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招。若在审批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数的20%以内。
5.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数或初中部招生***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6.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接受
义务教育
(十)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人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各地要努力扩大学位供给,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十一)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十二)
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问题。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
(十三)
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统一规定辖区学校“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宣传活动时间,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辖区的学生及家长开放活动。各类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或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和面谈。
(十四)
做好“数字化”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对接市入学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全面推行数字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十五)
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各地要积极推动区域内学校配套建设,切实做到学校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要***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大力加强“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着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六)
有序实施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
各地要基于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等有关规定,确定公办学校招生***,及时发布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红色预警信息。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要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十七)
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十八)
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和招生简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十九)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学校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进行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二十)
严肃执纪问责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应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等(倍)量核减其下一年招生***。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治理不力,区域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名单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在市区范围招生)
1.台州市实验小学
2.台州市实验中学
3.台州市外国语学校
4.台州市书生中学
5.台州市双语中学
6.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学校(在全市范围招生)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延伸
阅读
事关中考
台州市教育局最新消息
为了使广大初三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我市关于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台州市教育局发出《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3年中考即将来临,台州市教育局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对您三年来始终如一对台州教育工作的支持以及对孩子辛勤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即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迈向高中段教育的重要时刻,您的孩子将面临人生一次重要选择。作为家长,您一定十分关心高中入学政策,一定希望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于中考要求
我市中考实施的是“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一),所以,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包括特长生)。
二关于志愿填报在各级党委和***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优质教育***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已能够满足初中毕业生的就学需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增加了学生选择性,促进了学生个性发展,涌现了一批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的普通高中,为学生顺利适应新高考打下坚实基础。为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帮助孩子选择适合的学校填报志愿,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是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后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五年,市区初三学生家长还要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初三家长还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考有关信息。此外,请家长务必注意,考生就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三关于学籍管理目前,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实施全国联网管理,严格执行“一生一号、人籍一致”。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档案与电子学籍联动,***用“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高一新生入学时,均须从初中毕业生库中迁移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要特别提醒的是,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关于招生纪律中考与高中招生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精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也不得以民办普通高中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任何学校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不得违规招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该学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审批与迁移。家长朋友们,请您务必了解省市关于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当您的孩子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学校时,请您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跨区域招生的文件,以免给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入学注册麻烦。
少年有志当擎云,青春扬帆启新程。您的孩子即将开始人生中又一次饱含***与活力的旅途,衷心地祝愿他(她)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中,考出满意的成绩,进入适合自己发展的理想高中学校。让我们携手同行,遵规守序、护航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复习迎考环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0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西安市2023小学入学政策最新
西安市2023小学入学政策最新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学区划分
各区县、开发区要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教育***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行政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要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应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经区县***、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县***、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招生入学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规范信息***集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
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